发布者:柜架 发布时间: 2024-05-01 11:32:21
“厂中厂”是生产安全事故高发、多发的重灾区,也是中小企业现场管理整治提升中的重点和难点。针对这一情况,连日来记者跟随县应急管理局执法队员,对县内多家“一厂多租”点位进行走访检查,发现部分厂区内确实存在不少安全隐患。
5月11日上午,在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位于江南镇的杭州成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一进入厂区内部,一股浓烈刺鼻、令人作呕的化学药剂味扑鼻而来。厂房内没有一点废气处理设施,而正在作业的几名工人,却没有一个佩戴口罩。
走进厂房深处,记者看到一台造粒机正在不停运转,并散发着滚烫热气。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和记者说,此处属于高温作业场所,温度大约200℃,依规定,应在醒目处设置高温警示牌。
环顾四周,只见距离造粒机几米远的厂房墙壁上,张贴了两块小小的“注意安全”“严禁烟火”警示牌,并不能起到明显的提示作用。令人意外的是,就在警示牌前,一位作业人员为图方便,多次踩着造粒机的边缘横跨而过,让人不免为其安全捏一把汗。
而在距离近200℃的造粒机仅20厘米处,白色塑料纸堆成了近一人高的小山,有风时还会随风飘荡,但周边并无人员看守,随时有被点燃的危险。
在造粒机旁,一套电力设施周围的情况也不堪入目。不仅通道被编织袋、塑料绳等易燃物品完全堵住,该电力设施更是沦为了“茶几”:饮料罐、夹子、手机……这些日用品被随意堆放在电力设施顶部,其中的铁制品稍有不慎就有可能会导致电路短路。
在由隔板隔开的厂房另一头,吹膜机正在不停运转。执法人员走上前查看,发现这里也没有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识。“吹膜机引膜作业平台属于高处作业场所,应在显眼处设置‘当心坠落’‘小心攀登’等安全警示标识。”县应急管理局监督管理科执法人员徐若涵说。
与厂房相隔不到5米的地方,是由钢板简易搭建而成的生活区,煤气罐、电磁炉等易燃易爆物品被随意摆放在门口桌上,多根无套管的电线由门边从屋内拉出,导致房门无法完全关闭,且电线中段已被房门边缘挤压变形。“飞线充电也是不允许的,这存在极大的安全风险隐患,请你们立即整改。”执法人员对公司负责人说道。
杭州成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和记者说,该厂房总共800余平方米,与厂区内其它公司一样,都是向同一个房东租的场地。这便是“一厂多租”现象,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厂中厂”。
县应急管理局监督管理科执法人员龙剑亮表示,“一厂多租”有可能会出现人员混杂、消防管理混乱、消防设施不全等问题,非常易产生“三合一”、非法生产经营或非法储存等安全隐患。
除了厂区内公司本身,该厂区的房东是否该为厂区内的安全负一定的责任呢?记者现场查看了房东与杭州成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消防安全协议,却意外地发现,该协议几乎是一份“霸王条款”,其中的四个条款,将安全责任完全归到了承租方身上,绝口不提出租方该承担的责任。例如,其中第二条提到,“租赁期间任何原因发生的火灾,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出租方杭州弘承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并不在场,记者现场给其打去电话了解情况,但对方给出的答复却是自己已经将厂房出租,安全工作由承租方负责,与自己无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时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执法人员现场对出租方进行了安全科普教育。
次日,县应急管理局在与出租方杭州弘承实业有限公司直接负责人面对面进行询问了解后,对该企业开具了现场检查记录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企业在5日内对隐患问题进行整改,届时县应急管理局会对该公司进行整改复查,并开具整改复查意见书。同时,执法人员现场对该企业制作了询问笔录,固定相关证据后,目前正将此案件线索移交综合执法局,后续将由县综合执法局对该单位做行政处罚。
在多日的走访中,记者看出“一厂多租”的情况在横村镇龙腾路30号厂区内也同样存在。
5月12日上午,走进厂区,只见门卫室内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故障灯处于亮起状态,记者咨询了值班人员,得知该设备故障已半月有余,却一直没有专业技术人员做维修。除此之外,该值班人员并未持有消控证,属于无证上岗。“我对这些一窍不通的,老板只是雇我来管理人员进出。”该值班人员表示,自己对情况完全不了解。
走进该厂区的配电房内,编织袋、纸箱、木板等易燃物品被随意堆放在电力设施周围,且看不到配电房应该配备的消防器材和绝缘用品。
“我们发现了许多火灾隐患,例如喷淋系统并未正常运作、室内吸烟、消防通道堵塞等,这对于针织行业来说是非常致命的。”龙剑亮表示。
据了解,该厂区共有5层楼,每层楼都出租给了不同的企业。其中一家公司负责人和记者说,消控设备和喷淋系统属于公共安全设施,他们只是承租方,就算担忧自身安全,也没有权限对其进行维修。
货梯载人、下货通道并未设置保护措施、消防水挪作他用……该厂区中的安全风险隐患触目惊心,出租方却隐身在幕后。
“经过本次‘一厂多租’专项检查,我们得知部分出租方的理念是‘重出租,轻安全’,没有落实好身为出租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徐若涵表示,接下来,县应急管理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九项原则的科普力度,督促每一个“一厂多租”的出租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的内容,对承租单位做统一协调管理。
“一厂多租”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风险隐患的高发区,也是安全整改的重点区,如果“一厂多租”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尤其是未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时进行安全检查的,就有可能会出现管理责任不明、风险底数不清、管控落实不及时等问题,从而增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破解“一厂多租”管理难题,重点是激发出租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生产经营单位自身的主人翁意识。在检查的同时,也应慢慢地增加主体意识宣传,让出租方和承租方都能意识到安全生产责任的重要性,以此来实现从源头上预防、控制事故发生。